為解決併網熱區台電公司變電所供位有限,並且最有效利用饋線容量,故訂定下列規定:
(一)經濟部:訂定「太陽光電發電業設置共同升壓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 (經濟部110年5月10日公告)
(二)台電公司:訂定「太陽光電發電業設置共同升壓站容量分配規定及相關作業程序」(台電公司110年6月18日公告 )
(三)經濟部:訂定「太陽光電發電業設置共同升壓站注意事項」(經濟部110年8月18日公告 )
(四)台電公司: 公告「太陽光電發電業設置共同升壓站線路併聯範圍」 (台電公司110年8月26日公告 )
推動流程
申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