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有什麼優點?

可改善屋頂景觀及降低頂樓溫度約2-3度,民眾 20年內皆可獲得售電所得回饋金。如 30坪屋頂予設置太陽光電系統10kW,屋主可獲售電10%約604元回饋金(約相當一般家庭平均每月電費)。


民眾不用出錢,只需提供屋頂由營運商負責建置及維護,民眾可獲得售電利潤。


自行建置光電系統發電需自行找系統廠商建置,後續維護需自行負責;參與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是縣政府替民眾甄選出優良營運商並規範其施作品質。


初步評估時需要完整的地址、聯絡方式,若經評估適合施作,需要進一步提供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使用執照影本、最新一期電費單。


嘉義縣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會要求營運商應按規範施作並加強防漏作為,若有漏水情形,經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定,確因太陽光電設備所造成者,將由營運商協助修繕。


太陽光電模組表面若有太多落塵,將影響發電效率,光電模組傾斜鋪設,原本就有利用雨水自潔的功能。

由營運商負責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維護作業(含施工、檢查、維修、清潔及其他必要行為)。


必須確定是合法建築並有建物及土地登記謄本。屋頂若有水塔、屋凸或鄰近建築等可能會造成遮陰,須避開遮陰處,發電效益會比較高。

合法建築物屋頂如違章建築高度小於1.7公尺以下,須向嘉義縣政府進行違章建築諮詢審查,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時,經主管機關確認後,才可設置。

違章建築諮詢表及相關附件下載